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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检察院对一起重婚案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2020-10-20 11:52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 尹心)“检察院这个案子办得合法、合情、合理,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人民监督员任晓明说到。

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某重婚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值班律师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朱某某重婚案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该案被告人朱某某属不知法而犯法,且在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离婚合意,符合不起诉条件。   

参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后,结合案件情况、事实、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朱某某内心十分激动,表示一定真心悔过,今后好好过日子。

随后,人民监督员提出建议:“现在不知法而犯法的情况很多见,不仅本案的被告人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更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

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表示下一步会立足检察职能,针对婚姻法意识淡薄的农村地区开展宣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惠及更多民众。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向泸宝  尹心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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