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4人竟酒后持刀袭警  涉案人员均被拘

欧栗子
近日,鹤峰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人。  4月30日21时许,王某与其女友覃某等4人在鹤峰县容美镇步行街粮食局附近宵夜后,王某与覃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由于两人当天都喝了一些酒,争吵便越发激烈。就在这时,路人龚某刚好途经此处,王某遂将怒火迁至无辜的龚某身上,欲对龚某进行殴打。 “我正好回家,听到他们两人争吵的声音我就朝那边看了一下,谁知道我才刚刚看了一眼,那个男的就对我喊道:看什么看,我们吵架管你什么事,再看打死你。我见情况不妙,我就朝医院方向跑走了,同时还向你们打了报警电话。”龚某对民警说道。 王某见龚某逃跑,便冲进附近的一家餐馆拿了一把菜刀,拿到菜刀后却未发现龚某,便站在餐馆门口四处张望寻找龚某的踪迹,还顺手将餐馆的灯箱砍坏。 此时,处警民警正好赶到现场,见王某持刀,加之周围宵夜的群众又多,一旦王某丧失理智,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处警民警不由的紧张起来。 这时,王某也看到了出警的民警,民警便对王某劝阻,可是醉酒的王某非但不听劝阻,还手持菜刀朝民警叫嚣,最后还将手中的菜刀扔向了民警,所幸被民警躲开,没有人员受伤。民警遂用警械将王某控制,并依法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带离王某的过程中,与其同行的覃某、张某、汪某蜂拥上前拉扯民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中满口酒气的覃某还不断辱骂民警,民警遂将此三人控制,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王某等4人已被依法拘留。   在此提醒大家: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法律赋予的权力,遇有警察执行公务时必须配合,一切以暴力方法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鹤峰台通联稿件 通讯员 顿国琼罗海波刘阳阳 鹤峰台 欧阳涵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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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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