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恒信无法无天、横行无忌,就没人能管么?

Arabot
本人于2016年10月12日在恩施恒信奔驰预定了一辆奔驰GLA200红色小轿车,并支付2000元订金签订了车辆订购合同,但销售者以免得我弄掉为由不给我订金收据。期间从11月初到11月12日上午我一直询问销售我的车是否到了,他回答是不确定。但11月12日销售突然告诉我车到了叫我准备提车。 11月13日到店验车时,发现订购车辆生产日期与原合同日子不一致,销售员解释说车辆生产日期早晚几天正常,车辆是从厂家直接运输过来,叫我不用担心,并给我看车辆行驶里程当是显示为5公里。我个人并不懂车,所以当时相信了销售员所说签订了另外一份汽车销售合同,填写了新的车辆车架号。到11月26日,我去洗车,洗车师傅告诉我你的车辆怎么还没上牌就撞了,我当是就很诧异,我从15号接车到26日并未发生过车辆碰撞,也没修过车,怎么可能撞过。于是在洗车师傅的指点下,我看到车辆前面板有疑似二次喷漆产生的橘皮现象以及油漆层里有明显灰尘颗粒,后备箱地毯左侧表面一直是湿的。于是我来到恩施恒信奔驰店内叫修理工帮忙检查,修理工检查完后表示一切正常不用担心。 但是我不放心在后来几天里跑了10几个修理厂以及4S店,他们检查完后均表示原厂油漆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本来只是补漆也就算了,令人震惊的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发动机舱内有疑似修补的痕迹,翼子板螺丝拧过位移,破坏了车漆有二次补漆现象,密封胶涂抹不均匀,引擎盖内衬有明显油漆鼓包和手指摸过的痕迹,钣金也有变形,驾驶室膝部安全气囊面板有打开的痕迹,买这个车因为是奔驰有安全质量保证,但是这样的奔驰我也不能确定是否能保证安全,我抱着疑问又去店里观察其他车辆,无论是展厅还是仓库均没有我这样明显的痕迹,车辆保养里程与总里程差了250公里。所以我向恒信奔驰店内经理要求检查换车,但是他们却一致说车辆没有问题,如果我有疑问可以把车放在店内检查,我当是拒绝便把车开走了。(在此期间我因为在订车时,销售在介绍展厅车辆具体功能时,我向其询问我订的车辆是否与展厅介绍车辆功能相同,销售明确的回答我是的,在向我妻子介绍时也是同样肯定的说与展厅介绍功能一致,附加条件是GPS定位与控制需要加一个原厂模块就好,但是我提车回家后,发现所谓的原厂模块就是淘宝300一个GPS定位器,而且还无法实现介绍时所说的功能。一气之下就投诉到了12315,第二天恒信奔驰就很快的把多收的我6000元费用退回,这个可以在工商局投诉系统查询到。) 无奈之下我再次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但是销售商总经理一直强调自己的车没有问题,也许是厂家的生产问题,消协调解未果,宣布调解失败,告诉我只能以起诉的方式来维权, 当时我向工商局工作人员要求拿一份合同,工作人员告知只有复印件,你要去恒信奔驰店内取回当时的销售合同。第二天早上我提前通知销售员我来取合同,但是我去了店里他们却推辞说没有在工商局,我要复印件也不提供,我从10点一直等到快12点,气愤不过,便去和店里来看车的顾客说你们买车要注意点,自己检查仔细,小心上当。当是他们的销售总监以及另一位经理便拿手指戳着我的脸叫我不要在这里闹,小心点!我当是就想把手指推开,还没碰到手他们就大叫起来你打我干什么!于是整个店的销售人员一起围了过来把我逼在了大厅玻璃门前,其中胡姓工作人员(因为他与我岳父是老乡,我平时也比较尊重他叫其为胡哥)脱掉衣服并表示要狠狠打我,另一位工作人员拿着棍子在我身上敲,我当时就把手举了起来表示自己并没有打人,并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红庙派出所出警人员赶到后,并没有听取我的说法,在调取监控时偏袒对方说看不到当是情况,在我指出谁用棍子打我之后,也没有带走对方,从头到尾也没向对方说一句警告的话,只是叫我去派出所解决,还说我不懂道理。随后我父母赶到,在二楼会议室,胡姓工作人员与销售总监上来,还在歪曲事实,我气不过就上去想给胡某一巴掌,刚刚碰到就被人拉开,胡某就开始说头晕,打120,让警察抓我,这时候红庙派出所的出警人员态度大转弯,对我就是各种威吓言辞,要拘留我,但是自始至终胡某脸部并没有任何伤痕,也未去验伤,第二拨出警人员赶到,看到这种情况,表示可以调解,并让我向胡某道歉,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我当即答应,并诚恳的做出道歉。出警人员也表示我这样很好了,但胡某在其店内经理的授意下,又提出要我当着店内所有人道歉,并删除在论坛发出对恒信质疑的帖子,我当时表示不可能,这个我只针对你个人。双方调解未果,出警人员便提出带我们去派出所继续调解。 刚走出店玻璃门在其院内,我母亲突然被店内人员殴打头部,当着出警人员的面,我母亲已经快60了,怎么经的起年轻人的殴打,还好被人挡住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但是警官却没有带走当是殴打我母亲的人,以及拿棍子打我的人,我提出疑问警官却不予置否,只带走了我。在调解过程,警官把我和父母单独放在另外一个房间长达6个小时,在没有任何法医鉴定的情况,判定对方轻微伤,并要求我支付15000元赔偿(协商后3000元),并威胁我不答应就要拘留我。我父母因担心我,无奈下答应,在没有本人在场并签字的情况下,警官写下了毫无公正处理意见。 现在我母亲已经住院,莫名心慌,头晕脑胀。医生劝其要接受治疗检查,不然可能引起严重后果。尊敬的公安局领导,我只是个普通消费者,父母均已退休,买个车遇见这样的事和财大气粗销售商维权已经够难了,在我和我母亲受到店内人员殴打,办案人员毫不理会,对方一个和我年纪一样的人在没有任何伤的情况下,却要我赔对方3000元,还要写下屈辱的保证书,是什么让这些销售人员在出售问题车辆后,还能如此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