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及时制止一起文物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友谊天长地久
    4月12日,由宣恩县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罗镇文体中心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在高罗镇黄家河村的文物保护单位——观音堂,及时制止了一起文物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行为。     观音堂是坐落在宣恩县高罗镇黄家河村埃山脚下的四合天井式宅院,建于清光绪丁酉年间(公元1897年),集合了南北民间建筑的特点,是各民族、地区之间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最好历史物证,2008年3月27日被列入第五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12日上午,宣恩县文物局接到消息称:在观音堂周边,有村民意欲给自己的房屋加层,并已经购买了砖块、水泥等建筑材料准备马上动工。接到消息后,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实地调查,发现该村民的住房距离观音堂约10米,处于文物核心保护区范围内。     据了解,在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房屋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应该及时拆除并予以相应的处罚。针对该村民意欲改建房屋但还未实施的具体情况,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该村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会再违规建房。   近年来,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房的行为不断增多,文物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此,宣恩县在全面构建文物安全保护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同时,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建设文物联合行政执法协调体系和长效机制,并按照文物巡查要求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事前主动介入,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宣恩电视台 唐玲 钟建辉 通讯员 向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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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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