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水利局成功查处一起电鱼行为

史明
4月7日晚23时许,鹤峰县水利水产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芭蕉河二级库区电鱼,请查处。 接到举报后,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芭蕉河二级水库尾水处的确有人实施电鱼行为。 为防止打草惊蛇,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蹲点布控,成功于4月8日凌晨1时58分将电鱼行为人现场抓获。经审讯,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对其依法作出没收电鱼工具、渔获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鹤峰台记者 史明)
已处理
2017-04-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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