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欧栗子
以前总说人看病要看处方,现在,在鹤峰买农药也要开“处方”了,农药“处方”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鹤峰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先后深入县内各乡镇,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指导农民科学选购、精准安全选用农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处方制”,要求农药经销商在销售农药时,除按照要求建立台帐外,还必须向农民开具处方单。 农药销售处方制是为有效解决农药购销纠纷、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行的一种新制度,要求农药经销商在销售农药时,除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外,还必须向农民开具处方单,主要填写病害症状和防治对象、农药名称、规格、稀释倍数、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注意事项以及农药销售单位名称、销售人员姓名和具体日期等内容,并当面告知购买者。农药销售处方单采取两联复写,经营商和购买者各留存一份。 农药销售“处方制”是有效解决农药购销纠纷,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行的一种新制度。鹤峰县太平镇、下坪乡已于2016年作为全省试点,率先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 鹤峰台通联稿件 鹤峰台 欧阳涵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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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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