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纠纷

我家房屋旁边有一块山林,而在我家的林权证上面的界限中也明显体现出来属于我方,但是我们隔壁说是他的,后来经过乡镇领导、乡信访办乡林业办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家庭户主已达成协议此山林依然还是属于我们,后来对方儿子又起诉止法院,法院判决是给予驳回,对方不服,上诉止恩施法院,依然驳回,针对这种不讲理的人该怎么处置?
已处理
2017-01-25 08:10
鹏恩律师彭承贵回复:对方可能存在认识错误,即认为本该属于你家里的林权属于他家。他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调解、起诉、上诉)处理与你们之间的林权纠纷,其处理问题的方式值得肯定,也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合法的民事行为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你应当正确面对。谢谢你对鹏恩律所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