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弃车逃离 三公里赛跑将其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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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走马交警中队在341省道18公里处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行动。期间一辆老式银灰色的小型轿车进入民警视野,当民警准备前去对车主进行证件检查时,车主突然弃车逃跑,奔向走马镇千金村小路。 民警见其逃跑,追赶三公里后,车主因体力透支躺在地上,被追赶民警抓获。 经查,该车车主姓张,是鹤峰县五里乡三路口村一组人,当天,他驾驶鄂Q62188 号小型轿车由走马集镇向走马镇金龙村方向行驶,因车辆无任何合法手续,且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遇执勤交警检查时,张某遂弃车逃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民警告诫所有驾驶员,请勿无证驾驶,在遇交警检查,广大驾驶员应积极配合。 走马交警中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组织全部警力,加大对暑期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鹤峰台 伍洋 通讯员 秦利)
已处理
2017-06-1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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