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业主停车费

恩施后山湾祥胜现代城小区金达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利用业主公摊地上面积 自行规划停车位并收取业主停车费按每天1元收取 这样合理吗?目前物业这样做太霸道了,让人感觉不舒服!
已处理
2017-01-25 08:35
鹏恩律师彭承贵回复:不好意思今天才处理你的问题,请见谅。物业将公摊地位私自划为停车位并收费是违法的,也是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你们可以起诉请求停止停权。如果你们对你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你们业主可以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见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