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捡落难猫头鹰,民警助其重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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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鹤峰县一市民在路边垃圾桶旁意外发现一只猫头鹰,为了避免猫头鹰被附近野猫抓伤,便将其装入纸盒送往县森林公安局寻求帮助。在送走热心市民后,民警对猫头鹰的身体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明显的体表外伤,于当天下午在八峰公园将其放飞。 近年来,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近几年来,该局每年会接到群众关于救助野生猫头鹰的求助电话,均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 鹤峰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捡到野生动物,请勿私自带回家饲养,野生动物崇尚自由,大多是“暴脾气”,有可能会伤到你。因此,捡到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制品时,应当及时交当地森林公安或林业部门处理。(鹤峰台 伍洋通讯员 吴梦璃)
已处理
2017-06-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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