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认真看,别一不小心就违规啦!

吾南
日前,利川市人民法院、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利川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通告》,坚决维护利川市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重点打击对象:一、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矿,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的; 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毁坏的; 三、骗取生态保护补偿金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六、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七、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九、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限制的剧毒、高毒农药的; 十、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十一、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保、林业、国土、公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十二、其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利川台记者 袁毅
已处理
2017-05-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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