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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恩施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
2016-11-15 15:49 云上恩施

恩施市环保局:

我局于2016年11月11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你市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恩施市恩宏木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发现该三家企业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经研究决定,由你局对该三家企业依法调查核实,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现就有关监察意见通知如下:

一、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一)存在环境问题

1、紫外线消毒系统消毒管共128根,仅83根正常工作,损坏45根;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OD数据异常(10月21日瞬时数据异常,10月27日-31日数据异常,11月2日-3日早上数据恒定不变)。

(二)监察意见

1、责令企业限期将紫外线消毒系统灯管更换到位,并加强日常监管和督办;

2、立即对该企业污染源排放数据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办理时限

2016年12月10日前。

二、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

(一)存在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1、厂区内运料车进出清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流入小沟;

2、装车机及水泥制造车间石膏破碎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有粉尘无组织排放;

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10月9日17时-23时、10月18日零时-8时数据传输异常。

(二)监察意见

1、责令企业全面限期落实整改,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2、立即对该企业污染源排放数据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办理时限

2016年12月10日前。

三、恩施市恩宏木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环境问题

1、未取得环评审批,违法建设;

2、厂区有烘干炉1台,以木材边角料、锯木面为燃料,未安装除尘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污染环境。

(二)监察意见

1、依法立案查处,实施处理处罚;

2、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无环评审批文件,不得恢复建设。

(三)办理时限

2016年12月10日前。

请你局将上述监察意见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于要求完成时限之日起10日内以正式文件(含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我局(期限另作要求的除外)。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8236636。

恩施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来源:恩施州环保局

(责任编辑:阳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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