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建始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省、州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前瞻性推进生态文明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多举措强化环境监管与污染治理,着力形成县域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县委、政府出台《建始县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落实环保“一票否决”规定,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纳入经济社会考核体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2016年乡镇和县直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方案》,把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纳入乡镇考核指标;县环委会制定《建始县2016年度乡镇和各专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明确乡镇和县直单位环保责任目标。探索分类推进环境管理。县委书记任县环委会主任,县长任第一副主任,7个副县级领导任副主任,首次下设12个专委会,分类强化水资源、渣土扬尘、特种设备、声环境、农村面源、畜禽养殖、工业行业、地质矿山、医疗卫生、饮食业等环境管理。
强化统筹引导,着力健全制度规划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建始县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始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始县城乡垃圾治理一体化工作方案》《建始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始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建始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等规划方案,编制《建始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启动《建始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健全生态环保规划、制度、政策。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境问题。
强化环境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突出重点防控,围绕重点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监测,对7家环境违法单位立案处罚,共处罚款14万余元;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强化对30家重点监管对象、111家一般对象的监督管理新机制,严厉处罚超标排放和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三是实行部门联动,环保、卫计部门对16家医疗卫生机构联合进行医疗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及考核,环保、公安、三里乡政府科学处置非法转移聚甲醛固化结晶体5.488吨违法行为,涉法犯罪问题立案查处。四是创新监管体系,建立“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主体责任延伸至410个村(社区)。五是畅通诉求渠道,妥善调处12369环保投诉信访27件,阳光信访平台13件、网络投诉61件及来信来电来访37件;六是做好风险防控,对三里乡甲醛废弃物安全转移襄阳市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对16家医疗机构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强化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防护检查。
强化污染防治,综合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6家建材企业责令改正废气排放违法行为,8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开展水体污染防治行动,制定行动计划方案,实施花坪小西湖环境综合整治,对惠集股份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治理设施立案查处,加强清江建始段、广润河、东龙河、榨茨河等治污保洁、执法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巡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组织专班对社会生活噪声责令改正150余次;约谈泰丰水泥公司负责人,责令对传输设备改造;加强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和巡查;严控道路交通噪声。1—9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1天,优良率88%;州控地表水跨县清江建始与巴东交界段水质、马水河建始与恩施交界段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环境噪声达到相关标准。强化总量控制实施减排,州政府通报2015年度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2016年按照省州下达减排目标,推进减排项目建设。
强化林政管理,有效保护县域森林资源。严格执行《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县政府下达2016年度限额采伐指标,并统一在网上办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人工造林45560.65亩,封山育林27439.55亩,绿满荆楚行动四类地造林绿化9.8548万亩,强化森林植被恢复;为合格木材加工经营户11家办理年检手续,4家木材加工厂进行整改;强化木材运输管理,办理省内木材出境手续142份,销售木材3030.15立方米;查处林政违法,处罚11起;抓好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强化水事监管,建立健全“河长”制度。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在“一江五河”(清江建始段、广润河、东龙河、榨茨河、野三河、伍家河)河道设立永久性“河长制”公示牌,分发“河道美化”宣传资料500余份;县政府出台《建始县“河长制”建设“以钱养事”补助资金分配及考核方案》,明确公共财政对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河长制”工作经费,在27条主要河道推行“河长”制,河道管理长度189.8公里,落实县级“以钱养事”补助资金56.72万元;组织开展城区上下游库区清漂,针对广润河上游闸木水水库、下游小溪口水库库区漂浮物集聚问题,县政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实行常态化保洁,组织专班按月巡查,督办落实;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起;组织日常巡查,现场制止毒、电鱼 3 起,有效维护水事秩序。
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县政府办、环保局组织排污企业开展现场参观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相关排污企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乡镇建设环保中心主任等80余人参训,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环保法制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电视台等媒介加大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截止9月底,共用稿70条;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新公开环境违法、环保法规等各类环境信息120余条;延伸“环保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触角,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议书》50000份。
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保障基础。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站从2016年1月按空气质量新标准6项监测指标自动监测空气质量,并与省联网运行;在城区主干道业州大道中段北边茨泉广场、县宣传文化活动中心船儿岛广场各设置噪声实时监测显示屏1块,动态监测噪声;推进机动车尾气管控,县安泰机动车性能检测公司环保检测线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强化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政府调控县货运中心建设项目(七楼、八楼),按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业务用房要求,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
强化综合督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8月中下旬,县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分赴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对《建始县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建始县2016年度乡镇和各专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州环委会和县环委会梳理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实地抽检。从督查情况看,26个县直单位和10个乡镇环保履职尽责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承担环委会专委会办公室工作的11个县直单位及景阳镇环保工作成效明显,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危险废物管理、小溪口水库垃圾漂浮和网箱养殖等4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任务。
来源:建始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阳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