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恩施州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打造“生态国土”、建设“仙居恩施”,走出了一条“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道路。重点抓好了“八个坚持”。
一是坚持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凝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
二是坚持惜土如金。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的“多规合一”,加强规划调控和引导作用,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底限,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
三是坚持节地挖潜。针对全州耕地资源相对稀缺、土地储备资源不足,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用地需求极度紧张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四是坚持奖优罚劣。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用地,严格新建工业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益。
五是坚持双保策略。建立完善州、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了570万亩耕地保有量,43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是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
七是坚持恢复治理。始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精心组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严禁矿山废水、废气、废渣无序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八是坚持制度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建立了节约集约资源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共同责任机制,有序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州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