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恩施市空气优良天数达15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7天,PM10、PM2.5(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分别为73微克每立方米、49微克每立方米,与上年同比下降18.9%、23.4%。今年“恩施蓝”出现的频次更多,说明生态环境在持续改善。
“恩施蓝”得以持续,关键在于恩施市发动全民共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既开展以“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土更净、城乡更美”为目标的专项整治,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又强化划定生态红线、严格战略规划及项目环评等环境预防措施,不断完善环境制度和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树立绿色环保政绩观。
近几年来,恩施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但建设就会带来环境污染,也会带来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压力。比如,当前完成PM10均值下降至69微克每立方米等刚性指标,进一步增强部门及公众环保责任等难度较大。
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彻底抛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思路;二是企业要将污染治理作为分内之事,不能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把治污责任甩给社会;三是公众要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国际社会通常将人们的环保行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第二阶段是做好资源与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主动从节能增效中获取经济效益;第三阶段是自觉从事生态营销、发展生态产业等,不再追求短期利益。目前,我国特别是恩施山区整体差距明显。
社会主体树立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意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具体应树立五种意识:一是法治意识,各社会主体都应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标准。二是公开意识,政府和企业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科学意识,自觉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办事,克服发展的盲目性、非理性。四是超前意识,主动研究环保新问题、跟踪环保新技术、总结环保新经验、引领环保新潮流。五是奉献意识,各社会主体要为环境保护的大局放弃与之发生冲突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勇于为建设和守护蓝天碧水的美丽恩施再做新贡献。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 滕松柏(作者单位:恩施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