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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直首批343套公租房建成 本月底报名12月入住
2016-10-14 08:49 云上恩施

恩施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恩施州直首批公租房343套建成 本月底启动报名 

“房价”“安居”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词。自2006年,恩施州先后开始修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极大地缓解了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面对住房,一直处于尴尬境地。公租房的出现,为这部分人解决了住房难问题。9月26日,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对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配租、租赁和退出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州直单位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

“请问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如果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想申请公租房,请问需要哪些条件?”9月30日,在全州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公租房的申请门槛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

刚出台的《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州直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赁价格,面向符合租赁资格的对象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州直行政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无房职工。

凡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一年以上职工,从外地或各县市调入州直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中央、省垂直及州直企事业单位聘用一年以上职工,均可申请租住公租房。

同时,申请对象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应在恩施市城区范围内无任何形式房产(包括无商品住宅、商业用房、房改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城区规划范围内自建私房等所有形式的房产),应未享受国家住房政策,即未享受房改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

据介绍,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员、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州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行公开摇号选房和轮候制度。

公租房的租期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期限最短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新就业职工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长于其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也不得超过就业年限限制。其租金标准由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州财政、住建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报政府批准后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视物价水平情况,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首批州直公租房343套10月底启动报名

据介绍,州直经济适用住房自2006年启动以来,通过利用单位闲置土地及政府划拨土地,建设了怡宁苑、怡康苑、金龙苑等13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先后组织了7批经适房的报名、摇号、选房工作,共分配了3428套经适房,为140余个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有力地保障了“住有所居”。之后,我州逐步转入公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工作。

2010年,我州开始针对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修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州直首批公租房建在怡泰苑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恩施市旗峰大道500号,共有343套,该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目前已达到正式租赁入住条件。

据了解,首批州直公租房户型以一室一厅一卫为主,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房内地板、墙壁完成基本装修,水、电、气安装入户,厨房、卫生间设施齐全,租住户可拎包入住。预计2016年10月底启动报名,12月开始入住。

根据《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州直公共租赁住房需通过报名、审核和核准后方可正式配租,配租采取公开计算机摇号、按序选房方式。确定房源后正式办理租赁手续,包括缴交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押金、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物业移交后,既可入住。

来源:恩施日报  记者:彭绪艳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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