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州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到恩施调研的会议精神,全文学习了《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瞿赫之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吕金施,党组成员、副主任邓正平,党组成员、秘书长涂洋轩及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李鸿忠书记到恩施调研,对我州“两学一做”、“云上恩施”、“六城同创”、精准扶贫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恩施州学习,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认真学习李鸿忠书记在恩施调研时的系列指示精神,并转化为实际行动,化鼓励为动力,化期望为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认为,《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是省委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出台的一部重要法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纪检组、机关各支部要对照暂行办法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修改完善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小、抓细、抓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地扎实推进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还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