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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办实事兴乡村 | “小案”也有大意义
2021-09-23 08:54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日前,咸丰县检察院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展马河流域属于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已于2018年全面禁捕。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易某某和张某两兄弟三人到展马河流域禁捕区用火炮进行炸鱼,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三人共非法捕捞野生鱼93尾,计3.3斤。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对区域内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为弥补对水域生态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三人主动要求购买鱼苗进行放生。5月底,在咸丰县检察院、县森林公安等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下,三人将自行购买的3400余尾鲤鱼苗投放至流域内进行增殖放流。 

该案移送至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三名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获利较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采取措施修复生态。为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检察官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 

听证会听取了三名听证员、侦查机关人员等多方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上,检察官还围绕“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非法捕捞的危害、禁捕范围等相关禁止行为开展以案释法。

“我因为不学法、懂法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悔过的机会,我一定牢记教训,今后用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会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表示。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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