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东县检察院乡村振兴专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对《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的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今年以来,巴东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各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乡村振兴总目标,部署开展“强基、护航、保绿、育风、暖心”五大行动,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谱好“乡村振兴新画卷”。
深化强基维稳,助力“平安巴东”建设 。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起诉黄赌毒、“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案例的刑事犯罪案件99件107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专项行动,深入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办案、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2021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9件81人,院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积案5件、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3件,检察长接访12件18人, 7日内回复率100%,干警入户面对面调解纠纷2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涉贫困人员、未成年人等重点司法救助案件4件6人,依规申报救助金10万元。
护航产业发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 。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办理的督促保护原生态古茶园公益诉讼案,聚焦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已通过最高检典型案例复评。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院领导分别带队前往各乡镇企业调研走访20余次、问计问需,为企业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送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大礼包”;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一景区村民息诉罢访,助力景区顺利施工。
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犯罪。办理种苗采购侵害民营企业利益、危害农业生产的串通投标犯罪7件7人;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件2人。
打造宜居乡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法严惩破坏农村环境犯罪。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盗伐林木等犯罪4件5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3人。
高效发挥公益保护“辐射”效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办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6条,案件涉及安置点污水处理、窨井盖安全综合治理、农村公路污染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长江库岸环境污染、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就全国十大最美古银杏“清太5号”保护等问题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凝聚保护合力。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外部协作,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河;在巫峡口景区设立占地面积200余亩的检察生态修复基地,推行“专业法律监督+恢复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
培育文明乡风,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理念。防范化解电信诈骗风险。办理网络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9件19人,涉农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推动县政府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加强乡村普法宣传。以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活动为载体,结合群众关注的农民工工资权益保护、电信网络诈骗、农村承包土地等问题,开展检察官送法下乡活动15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50余人次,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理念的提升。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以“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理念办理各类涉乡村案件,召开公开听证30余次,检察长2次进村主持公开听证,增强办理案件透明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贯穿暖心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办理农民工权益保护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督促法院启动立案程序,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保护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达100%;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教师猥亵学生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前往各乡镇学校、家庭开展智障儿童走访、关爱、保护“三到家”工作3次145人。
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诉讼离婚、民政协议离婚信息共享不畅,造成冯某与其丈夫向某婚姻关系存在法律效力的逻辑混乱,对冯某日常正常生活造成困扰。检察机关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方式,助力填补监管漏洞,促进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维护了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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