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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让邻里矛盾圆满化解
2021-06-21 09:38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感谢检察院出面调解,邻里之间以这样的方式和解我很满意。”

“再怎么也不能打人,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做得不对,还是要给被害人道个歉。” 

检察官驱车92公里,以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让邻里矛盾圆满化解。 

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和陈某乙系兄弟,与被害人刘某某为邻居关系。今年2月,陈家兄弟在拆除老房子时,将老房子的旧砖块堆放在屋旁的空地上,被害人刘某某经过该地时,与陈家兄弟就该空地所属权发生冲突。争执中,三人扭打在一起,致刘某某头部受伤。后经鉴定,刘某某头部疤痕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咸丰县检察院,承办人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矛盾纠纷,如果不将矛盾化解,可能不利于邻里间长期和谐相处, 遂联合派出所对双方进行疏导,经过调解,双方谈妥了赔偿事宜,刘某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促进邻里和谐,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6月9日,咸丰县检察院前往当地村委会,邀请村书记、当地派出所、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出席参加公开听证会。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陈家兄弟二人的行为虽然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被害人也包容谅解,他们作为邻居,这种处理方式我觉得非常好,化解了社会矛盾,对基层治理也有很大的帮助。”村书记对这种方式表示肯定。经过评议,听证人员一致表达了认可。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陈某甲和陈某乙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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