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俊 黄丹)近日,利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办部门联动,共同努力,用5天时间快速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第8件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近年来,利川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切实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改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部门联合发力。该院第五检察部与未检部门探索形成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受害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该工作机制,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第五检察部,由第五检察部负责受理、审查及发放救助金等有关工作,未检部门积极配合并对需要给予其他方式帮助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相关帮助。
开展多元救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既需要物质帮助,也需要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既需要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也需要安排好未来学习成长。该院未检部门以被害人为中心,从经济物资、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监护权撤销、隐私保护等多方面提供综合性司法救助,让被害人及其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
调动各方力量。该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公安、教育等9部门形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教育、民政、妇联等相关单位支持,借助女童保护基金、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杨俊 黄丹
(责任编辑: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