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宏宇 童文)“我们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每次销售也会主动提醒购买者退回使用完毕的农药包装,感谢检察官的宣传普法及监督,我们以后一定会按规经营。”三岔镇农药农资经营者谭某对前来开展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近日,恩施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对恩施市三岔镇、崔家坝镇农药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整改情况开展实地走访“回头看”,发现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经营者均已在职责部门监督下完善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并开展了回收工作。
日前,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营造良好农村人居环境,恩施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公益诉讼助推乡村振兴”的号召,深入恩施市三岔镇、崔家坝镇等乡镇,对农药农资经营者经营情况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
通过现场收集大量证据和调查研究后,检察官发现乡镇农药经营者普遍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按照规定要求农药购买者退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完备回收处置措施;两乡镇均未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未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等设施。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能得到规范处理,填埋、焚烧,或随手丢弃、倾倒在生活垃圾桶内,对土壤、空气、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及居民生活安全都会造成极大危害,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农药包装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难点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了体现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整治工作形成合力,恩施市检察院向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恩施市农村农业局、恩施市三岔镇人民政府、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并依法规范本行政区域农药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农药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在接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市农村农业局、两镇政府积极履职,采取张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向农药经营者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建立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村(居)参与、农药经营者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等措施对具体问题予以整改, 同时市农村农业局向各乡镇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在恩施市辖区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摸排及专项整顿工作。
恩施市检察院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监督合力,推动人民政府农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全面履职尽责,从源头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造成土壤污染风险,共同维护城乡的土壤安全,助力打造山清水秀的乡村宜居环境,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检察助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效,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