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岚)4月21日,来凤县检察院刘某某涉嫌诈骗一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出席,被害单位代表及嫌疑人刘某某参加了听证。
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案件情况及建议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表示案发后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回报销资金,已获得谅解,依法可以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与会听证人员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及医保资金的管理问题进行沟通讨论,一致同意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提出要加大对农村法律宣传力度、加强医保资金管理力度的建议。
来凤县医保局代表表示现已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于外伤报销,实行一事一查,从源头上预防虚假报销事件的发生。
随后,来凤县检察院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本案表明,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还任重道远,需要根据农村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重视农村地区的文化教育,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