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 蒲琴)
法律援助
3月29日,唐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利川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称自己被他人通过手机骗走几千元现金,由于自己是二级智力、肢体多重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经济十分困难,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帮助追回损失。工作人员经过审核唐某提交的证据,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当即指派都亭法律服务所承办。都亭法律服务所多方接受指派后查找被告,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被告家庭住址,该案经调解结案,唐某损失的钱款全数被追回,整个案件用时仅一个星期。
公证办理
4月7日,曹某来到利川市公证处,称其父已于2012死亡,但是其父银行卡还遗留有几百元存款,子女均不知道银行卡密码,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支取。家住谋道镇的曹某觉得为了这几百元钱还专程跑过来办公证太麻烦,多年便一直没有办理。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因其家庭困难,加上申请继承的公证标的额较低,可免交公证费。工作人员审查了曹某提交的相关证明,依据公证程序在半小时内为其办好了公证,曹某拿着公证书开心地离开了。
法律咨询
4月8日,“同志,帮忙看一下我的起诉书该怎么写,我到法院去立案哪里的同志说我的起诉书写的不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过来访人员李某某手中的起诉书,经过仔细阅读分析,在电脑上帮他修改好起诉书并打印,告知李某某在起诉书上签字捺印,帮助准备好起诉需提交的其它材料,李某某材料直接去法院立案。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是这样每天重复着办理一桩桩便民为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每一次公共法律服务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与切身利益,让当事人在每一项公共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