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程与推动全面工作结合起来,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质效提升,近日,巴东县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程”推进会,对标责任任务深入查找不足和差距,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专项办主任周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上,专项办副主任赵九洲解读了《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专项办副主任滕欣结合文件精神及各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实、抓细、抓出专项工作特色亮点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要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加大对农村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
“办理涉农涉乡村类案件过程中注重矛盾化解...”
随后,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专员围绕专项工作逐一进行了交流,总结梳理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就推进所负责工作项目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就下一步工作,周波要求: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重点抓落实;要进一步围绕本职工作做好结合文章,把专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推进;要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强纵向横向沟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督办,立足检察职能和巴东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发力点,瞄准关键点,把专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同时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程”是巴东县检察院今年确定实施的“五大工程”之一。该工程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目标,围绕“强基、护航、保绿、育风、暖心”5项行动以及15个具体工作项目,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促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损害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有序进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