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咸丰县创业青年董樱收到咸丰农商行坪坝营支行发放的首笔“青创贷”20万元。
董樱申请的这笔20万元“青创贷”,利率是6.35%,其中财政给予贴息4%,自己仅需承担2.35%。也就是说,董樱每月需还利息391.7元,两年后再归还银行本金20万元。
咸丰县青年创业项目负责人、创业青年(年龄45周岁以内)以及团组织所联系服务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青创贷”,重点突出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创业青年、网络商户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持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咸丰团县委提出办理申请,团县委签署意见后反馈至人社部门进行审批,最后由农商行受理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发放贷款。
目前,共青团咸丰县委联合该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商行积极推进落实湖北“青创贷”工作,以2000万元贴息贷款支持咸丰县青年自主创业。
(来源:云上恩施 咸丰通联记者 乐静 通讯员 向青 唐紫薇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