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诗文)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全程参与并成功协调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支付34名农民工工资161170元。
农民工柳某等人先后到宣恩县劳动监察局投诉,称其一行30余人自2019年2月至7月在宣恩县某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地务工,该项目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其未如期拿到工资而且包工头黄某也下落不明。
经调査核实,包工头黄某在工作后期卷款潜逃,致使部分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且包工头黄某已失联,导致具体施工人员及账目不清。
为最大限度保护多方当事人的权益,县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协调,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参与并提供相关法律支持,现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经过多次艰难协调,承建方将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汇入宣恩县财政局财政专户。经后期调查核对,县劳动监察大队已将确认的161170元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给34名农民工。
来源:宣恩县检察院 通讯员:田诗文
责任编辑: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