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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检查督导助推来凤县院 “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走向深入
2021-03-09 15:17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秦勇)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杨胜春、周武、张宸慰一行组成的“纸面服刑”检查督导组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大立、干警张德志、王怡的陪同下,对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分管领导苏学向检查督导组汇报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省州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活动稳步推进。二是注重协调沟通,迅速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协调,达成共识,互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提升监督质效,聚焦“三类案件”(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案件、建议撤销缓刑、假释案件、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收监执行案件)、“两个环节”(交付执行环节、执行收监环节),敢于善于监督,力求监督实效。目前,该院监督交付执行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11人,监督收监执行到位11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活动,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相关机关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

检查督导组还查阅了专项工作数据台账、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资料,并调阅了收监提请审查案件相关卷宗,全面审查了防止“纸面服刑”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文书、整改落实情况等,对该院的专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台账信息,收监执行相关法律文书不够完善,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检查督导组强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是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力度,认真扎实开展好专项检察活动,严防“纸面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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