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当有人离你太近,让你很紧张,不舒服的时候,要敢于说不。”“由于她们特殊的身心状况,容易相信人,没有戒心,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作为监护人,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耐心、细心,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建始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走访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家庭时说道。
3月2日,建始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联合县妇联干部一同来到建始县业州镇四方井村和猫儿坪村,开展预防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
活动中,该院检察官一行来到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家庭,详细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学习、身体及精神状况,向智障儿童发放自护手册,针对智障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检察官就如何识别性侵害以及如何预防性侵害进行了讲解,并嘱咐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多关心教育引导智障孩子,增强智障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为积极回应社会高度关注的少年儿童安全保障问题,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能,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恩施州检察院和州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预防智障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后,建始县检察院积极谋划,认真贯彻落实,联合县妇联开展保护智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入户走访活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检察官+妇联干部”模式,走进县特殊教育学校,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共同守护特殊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