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APP客户端
恩施广播电视台公众号
恩施之声公众号
魅力94公众号
首页 > 正文
【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咸丰县检察院对一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2020-12-30 15:07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宣告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会议。

该案犯罪嫌疑人吉某为咸丰吉美房屋时装公司负责人,2020年12月,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移送至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积极落实保护民营经济的相关要求,在办案过程中,该案承办检察官对吉某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公司有10余名稳定员工,其中有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状况不如从前。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该院综合衡量疫情下企业发展困境和本案犯罪情节,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及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依法对涉案企业吉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来,为防止“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情况放生发生,咸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积极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保障咸丰经济复苏。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向泸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