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今后一定加强和检察院工作联通,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入职审查”、“会继续加强对性侵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将进一步加大未成年防性侵法律宣传教育”,关于如何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到会的各个单位积极表态。
12月23日,咸丰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团委、县妇联等13家单位召开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席工作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国会参加会议,人民监督员何新宇受邀列席会议。
联席会上,该院详细介绍了最高检等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和省委政法委等 13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用“五个精准把握”对《工作办法》的适用范围、执行机制、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解读。随后,该院就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报。
联席会上,该院详细介绍了最高检等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和省委政法委等13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用“五个精准把握”对《工作办法》的适用范围、执行机制、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解读。随后,该院就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国会表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涉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出台,是从源头上预防涉性侵害犯罪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履好职尽好责,结合本职工作将制度落实落地;要相互配合,定期反馈情况,形成互联互通的联动工作网;要提高意识,抓好抓实该项工作,推动涉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全面落地,并将其纳入综治工作考评。
最后,咸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用三个“一点”,从当前工作的形势、从业限制制度的认识、具体工作落实的思路等方面作出要求:要明晰工作形势,认真谋划部署具体落实措施;要促进沟通配合,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形成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检查防范,全面排查清退问题人员,严格审查把好录用门槛,从源头预防涉性侵害犯罪行为。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向泸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