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入乡调查了解情况
日前,随着巴东县政法委对该县第二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公示公告,巴东县检察院2020年司法救助工作也进入收官之战。
今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拥军优属、关爱未成年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多措并举,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对象涉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家属,体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担当拥军优属的政治责任。
退役军人谭某某(现年38岁)于2002年在巴东县应征入伍,2019年退役后,以排名第四的综合成绩转业准备到新的单位工作,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却致使他重度型颅脑损伤,不仅失去工作的能力,还让并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家里为了抢救和治疗谭某某,已经先后花去近40万元。而肇事责任人因无赔偿能力,仅赔偿了3万元医疗费用。直到现在,谭某某仍未恢复意识。谭某某的妻子一边照顾老人一边抚养年幼的小孩,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突如其来的横祸,高额的医疗护理费导致其家庭生活举步维艰。救人如救火。巴东县检察院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认为谭某某符合救助条件,决定救助金额50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小云(化名)在遭受严重暴力犯罪侵害后不仅得不到侵害人的任何赔偿,其母亲去年又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为此家庭负债累累。接连的不幸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小云(化名)的学业也受到严重影响,关键时刻,巴东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对其救助金额15000元。
未成年人小朵(化名),母亲和奶奶均为残疾人,本人和哥哥的学业开支、爷爷奶奶的赡养等家庭全部负担,全靠其父亲一人在外以做劳力打工维持。今年7月小朵(化名)受到犯罪侵害无法得到侵害人的任何赔偿,不仅心理和身体遭受伤害,家庭的特殊困难将影响其顺利完成学业。为此,巴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郎艳辉带头主办案件,认为小朵(化名)符合救助条件,决定救助金额10000元。
近年来,巴东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每个角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引领示范。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直接主办了未成年人、残疾人家属小朵(化名)国家司法救助案;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永才带领第五检察部一行,针对前期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司法救助军人军属、清理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深入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地摸排筛查线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仕兵在办理未成年人、贫困户张某某和军人军属谭某某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中,与办案人员一道深入乡村调查取证。由“单打独斗”到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本院未检部门、县扶贫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为挖掘此类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多头开源。借公开审查彰显司法为民。在办理军人军属谭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特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共13人参与公开审查。在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该起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出示相关证据后,受邀人员对疑惑问题现场提问,并围绕该案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的理由和事项、救助的金额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意见合法合理,并建议提升救助认定额度,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主动开展救助工作表示肯定。
司法救助工作聚焦特殊群体精准发力,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群众,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今年来,巴东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决定救助4件4人,救助金额共900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件2人,未成年人3件3人,军人军属1件1人,涉及残疾人家属1件1人。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彭清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