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我挽回损失!”
年过花甲的李爷爷拿到赔偿款后第一时间给办案人员打来了电话。
办案人员李梅回访受害群众
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多次将李某某种在地里的魔芋种盗走,经鉴定,魔芋种价值人民币350元。经办案人员了解,被害人年事已高,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窘。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迅速组织杨某某进行退赃,通过对杨某某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讲解,杨某某表示愿意赔偿李某某人民币1000元。
办案人员李梅在长潭河安置小区回访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要求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是否退赃退赔作为考察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的重要指标,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追赃挽损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刑事办案追赃挽损全覆盖机制,将追赃挽损工作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已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60余万元。
来源: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李梅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