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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窨井隐患不容大意
2020-11-25 10:17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宋玉华)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有力促进乡村振兴,把关系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让群众从生活的各个方面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量。

为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来凤县检察院对翔凤镇辖区内路段窨井盖问题进行了排查。发现和平东路、园林一路、园林二路建设工程中设置窨井30余个,有8个深度几十厘米至2米左右不等的窨井未采取防护措施,以上路段暂未安装路灯,附近有医院及居民区,人车流量较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窨井“吃人”的现象发生,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加强对和平东路、园林一路、园林二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对安全隐患依法进行处理。

11月11日,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针对检察建议,其责令施工单位对和平东路、园林一路、园林二路建设工程现场涉及安全隐患的8个雨污检查井洞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来凤县人民检察院跟踪监督发现,和平东路、园林一路、园林二路建设工程现场涉及安全隐患的8个雨污检查井洞口已经防护到位。目前,该工程已经完工,所有窨井已盖上结实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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