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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保护“少年的你”,我们在行动
2020-11-16 16:17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秦励 王丽)“学校的教师、保安、门卫、宿管员等入职前有没有对其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审查?”“学校是否了解本县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建始县关于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联系人制度》的具体内容,你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虐待、伤害、性侵等不法侵害时,是否按程序上报?”“学校宿舍是否按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生宿舍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时,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从祥向县特殊学校负责人一一询问。

走访中,田从祥一行实地查看了女生寝室、门卫室、食堂等重点区域,并对学校是否对招录聘用工作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是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场查阅了学校安全工作记录、女生宿舍出入登记等,同时,查看了该校食堂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采购来源及学生就餐分餐情况等。

随后,该院一行与县教育局及县特殊学校领导就如何更好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进行了沟通交流,县特殊学校分管安全的校长表示,因为特校学生的特殊身心情况,防性侵工作是该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田从祥强调,“根据我们办案实践来看,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是防止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有效手段,特殊学校的孩子,因身体、智力等方面存在一定障碍,自我保护、防御能力较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更需要法治呵护,我们必须把这‘两个制度’落实到位。”座谈中,针对该校可能存在的安全死角,也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持续深化落实,从9月开始,该院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的法律监督,对县特殊学校及全县幼儿园教职员工是否涉及性侵害违法犯罪进行情况摸底。同时,严格落实《建始县关于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联系人制度》,根据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每月报告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数量,共同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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