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覃琴)9月28日,宣恩县司法局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运行。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及部分律师参加了挂牌仪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律师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办法》,值班律师法定职责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对于保障加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标志着检察院和司法局为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新型检律关系迈出了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