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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八件实事”】 利川市检察院多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0-09-08 15:07 云上恩施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 吴丹 杨皓月)“您好,这里是利川市检察院,您的异地阅卷申请我们已经审核通过,会尽快安排将光盘寄出,请您注意查收,同时注意保密。”日前,针对来自重庆的易律师的异地阅卷申请,利川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查询案件、审核“三证”材料、上传材料、刻录光盘并完成寄送。

这是利川市检察院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多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理念。先后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安排部署,引导全院干警树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理念,确保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各环节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执业权利。 

全面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进一步畅通服务保障渠道。优化律师接待场所建设,在案管大厅设立律师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实行规范流程、统一接待、指定场所“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律师88人次。建立灵活高效的律师预约阅卷机制。律师可以通过电话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平台提前查询和预约,一旦有律师预约阅卷,案管部门会通过电话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并办理预约阅卷,有效减少律师往返检察机关的次数和等待时间,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律师满意度。拓展沟通服务新渠道。通过走访全市7个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联系机制。 

全面启动律师阅卷电子化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新案件受理后电子卷宗“即来即做”要求,保证第一时间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今年以来,共扫描案件322件574卷64169页,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律师持“三证”前来阅卷时,主动提供电子卷宗阅卷及免费刻录服务,共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88份,有效解决律师阅卷难顽疾。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杨俊 吴丹 杨皓月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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