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是人们直接盛入口食品的器皿,不做好清洁消毒极易造成不卫生用餐危害群众人身安全。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餐馆的生意络绎不绝,众多食客们使用的“消毒餐具”卫生安全如何?临期的餐具是否重新返厂进行了消毒?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消毒厂家有没有监管到位?带着这些疑问巴东县检察院围绕餐饮店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卫生和配送企业资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官现场查看了县城及主要乡镇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企业工艺流程、消毒措施、人员管理、标识标签,发现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企业存在生产场所厨余垃圾堆放不规范,消毒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生产工人未规范穿着工作服装、佩戴手套,直接接触已洗净的餐饮具;生产出库的餐饮具外包装未能标识卫生许可证号、出厂检验标识及消毒或灭菌的日期和批号等问题,影响餐饮具的卫生安全,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向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本县内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消除卫生安全隐患,让群众用上“放心碗筷”。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解决集中消毒餐饮具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企业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进行市场流通的消毒餐饮具随机抽检。针对县内某一主要集中消毒企业消毒场地小,消毒工艺流程不合理的问题,指导该公司重新选址,规范经营。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内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消毒餐饮具包装不规范、不能提供每批次合格检测报告等问题,下达了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安排县疾控中心对全县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及时掌握餐饮具消毒效果。
下一步,巴东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县区域内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规范生产消毒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监督,坚决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作者:滕欣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