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忘记清洗车轮,导致泥浆泥土遗撒在路面上,造成环境污染,我愿意接受处罚。”挖机老板李某诚恳地说。
8月10日,利川市团堡镇晒田村五组村民李某某,接到利川市城管执法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指定的缴款银行缴纳了2000元罚款。
据悉,7月21日中午13:40分左右,利川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团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团堡镇建新街小学路口至学园路口路段出现严重泥浆污染路面,执法人员循迹追踪,随后锁定涉嫌泥浆污染路面的为李某某的挖机所造成。中队负责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污染路面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制作询问笔录,并按照法律程序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利川市城管执法局认为,该案件造成了路面环境污染,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当事人立即对所污染的路面进行清洗,并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
(来源:云上恩施 利川通联记者 丁莉 通讯员 李军 龙尧 责任编辑:谭艳丽 审核: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