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俊)7月15日,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座谈会,组织学习《决定》全文,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佑军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本强出席会议,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4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共十条,从明确定位职责要求、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工作协作配合、健全履行职责保障、加强人大监督支持等七个方面展开,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会议组织学习了《决定》全文,王本强通报了该院上半年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决定》踊跃发言,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决定》,更加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法律监督调查工作,及时办理回复法律监督事项,积极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黄佑军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决定》要做到“三个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规范监督、精准监督水平,紧密配合和大力支持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贯彻执行要到位,保障《决定》有效贯彻实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学习贯彻《决定》与推进依法行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政法综治维稳信仿工作、争创信访“三无”县市结合起来,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结合起来,与打赢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起来,以突出业绩体现落实《决定》的成效;组织领导要到位,确保《决定》人人知晓落地见效,各单位要抓好传达学习,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完善配套制度,注重实践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方式,监督和支持市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利川高质量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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