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0〕4号)要求,现将州本级及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5615家免征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参保企业若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起变更申请。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变动。
附件:1.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恩施州免征企业类单位公示名单 .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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