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高雅)为提高人民监督员政治意识、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内人民监督员开展了一次专题业务培训。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向人民监督员系统地阐述了历年来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制度,并针对201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定位与职责、履职要求、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随后,咸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对近期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并针对检察机关通过哪些方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刚性方面有哪些明明确要求,以及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要求,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等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培训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让大家深入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监督方式等,将认真吸收培训内容,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今后更好履职奠定基础。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高雅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