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记者曾维明 通讯员王甜)7月15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营造恩施州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来源:恩施新闻网
实习编辑:李诗雅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