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巴东通联 向园梦 谭君君)5月14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被网上通缉的“拒执”犯罪嫌疑人易某,被巴东法院法警从江西南昌押解回恩施市看守所羁押。
刘某与易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巴东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定易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12177元。
判决生效后,易某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刘某于2017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邮寄至判决书中载明的易某的住址,但邮件被退回。因一直无法联系到易某,2018年3月,执行干警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
执行中查明,易某名下银行卡有存款11370.36元,且一银行卡在判决生效后有多笔收入进账,共计122522元。另外,易某于2018年2月在武汉市某星级酒店有入住记录,同月易某乘坐高铁从武汉出发至南昌。
因易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违反限高消费令的行为,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50000元。
2018年7月20日,刘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易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巴东法院立案受理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对易某作出逮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巴东县公安局将其列为上网追逃人员。
因网上追逃一直查不到易某行踪,巴东法院与公安机关协调,后通过信息工作得知易某正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执行干警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被告知易某将于5月14日刑满释放。
5月14日,巴东法院接逃专班在江西南昌警方的协助下,将刚出狱的易某抓获,并于当日将其押解回恩施市看守所羁押。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