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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查组验收我州“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2019-04-01 16:51 云上恩施

3月25日至29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二级调研员陈风华一行三人莅临恩施州,对我州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组一行先后深入巴东、利川、咸丰、来凤、宣恩、恩施市等6个县市,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申报创建的6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9个法治文化村居(社区)和4个法治文化机关等进行考核验收,对第二批命名的2个法治文化公园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了4个申报创建的全省“4个100”法治建设示范村(居)、企业、学校和医院。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相继投入建设了一大批有思路、有创新、有特色、有力度的法治文化阵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建设夯实基础、筑牢根基。检查组要求,要依托现有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势及历史文化基础,着力硬件和软件双向打造,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打造一批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产品,不断激发法治建设活力。

近三年来,恩施州把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深化“七五”普法、推进法治恩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创建了一大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咸丰县法治文化广场、利川市龙船调公园荣获五星级建设示范点,宣恩县法治文化长廊被评为四星级建设示范点,鹤峰县太平镇奇峰关村、巴东县滨江走廊、恩施市太阳河乡太阳河社区获三星级建设示范点,来凤县检察院被命名为法治文化机关。(通讯员 田凯 黎堃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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