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取消了13项州级证明事项。
都取消哪些事项?
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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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原证明用途:证明建设项目具备财政保障
取消后办理方式:财政局内部核查
排污合格证明
原证明用途:证明医疗机构排污合格
取消后办理方式:直接取消,不再查证
婚姻状况证明
原证明用途:领取低保救助金
取消后办理方式:通过网络核验、系统调查等方式取证
房产证明
原证明用途:领取低保救助金
取消后办理方式:通过网络核验、系统调查等方式取证
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原证明用途:领取低保救助金
取消后办理方式:通过网络核验、系统调查等方式取证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原证明用途:领取低保救助金
取消后办理方式: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取证
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
原证明用途:获得医疗救助
取消后办理方式: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取证
企业类型证明
原证明用途:申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取消后办理方式:查看财务报表
企业规模与效益证明
原证明用途:申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取消后办理方式:查看财务报表
企业负债与信用证明
原证明用途:申报“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取消后办理方式:自行提供银行征信报告,其他材料向职能部门查询
同意取出宫内节育器证明
原证明用途:取出宫内节育器
取消后办理方式:直接办理
火化证明(火葬区)或者依规土葬证明(土葬改革区)
原证明用途:申报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取消后办理方式:由单位核实
外伤证明
原证明用途:无第三方责任人才能报销医药费
取消后办理方式:由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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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发布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