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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试点村干部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2019-01-27 07:25 云上恩施

从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起,来凤县三胡乡91名农村基层干部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成为恩施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首批试点对象。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对象主要包括在职定补干部、计生专干,在职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大学生村官四类人员。

试点确定,四类人员任职不满5年,月缴存200元;任职超过5年不满10年,月缴存300元;任职超过10年不满20年,月缴存400元;任职超过20年,月缴存500元。月缴存金额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至2018年12月31日在乡、村、站所工作的这四类人员,均可享受此政策。

试点规定,这四类缴费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乡政府不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个人原因不愿缴纳的,由本人书面承诺放弃缴存权益,报乡政府备案,乡政府不再为其陪缴住房公积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试点的基础上,恩施州将把全州所有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李彦睿、通讯员向相辉

原链接:http://zy.cnhubei.com/dongxiang/xTQ4AXm100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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