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曹毅 通讯员 张东平 王玺兵 报道)家住州城的曾某军1月15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巨大的冲击力下,他头部着地,因为安全头盔,挽救了他年轻的生命。
曾某军:"幸亏戴了安全头盔,否则我今天就没这么幸运了!"
躺在恩施州中心医院的曾某军回想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是心有余悸,连连庆幸自己事发当时戴了安全头盔。1月15日下午17时40分左右,在恩施市老联军驾校路段,曾某军驾驶两轮摩托车从联军驾校往恩施广场路段行驶,与一辆原地掉头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一起两车受损、曾某军受伤的交通事故。
两车发生碰撞后,曾某军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侧翻,滑行至数十米外,由于惯性,头部直接撞到在地!但是曾某军按规定佩戴了头盔,即使在剧烈撞击下,头盔还是牢牢地保护着他的脑袋。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金龙说:“按我们多年的事故处理工作经验来看,倘若曾某军当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发生撞击后头部直接着地,肯定会造成头部和颅脑损伤等严重危及生命的伤情。”
电动车、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容易侧翻,骑车人头会首先着地,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安全防护头盔光滑的半球形状可减少的冲击力大于头部最大承受力的4倍,可以说,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事发后,曾某军被送往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确认,其伤势为右脚小腿骨折,但最为关键的是头部没有受到损伤!一顶安全头盔,保住了一条鲜活的性命,守护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毫无疑问,曾某军在事发时,头部遭受撞击而并没有受伤,靠的就是当时戴了安全头盔!
近年来,恩施州的摩托车拥有量增长很快,摩托车在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比重大,频次较高,已严重影响我州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2018年,我州涉及摩托车的事故仍然非常突出,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11702起,其中戴头盔未死亡的4066起;摩托车亡人事故91起,死亡92人,其中未戴安全头盔的亡人事故72起、死亡73人。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规定: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
责任编辑:董晶菁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