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95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64人次。”近日,笔者从鹤峰县纪委监委了解到。
2018年以来,鹤峰县纪委监委始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运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两把尺子”,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据了解,该县纪委着眼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深度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祛除“惩治极少数”的老思想,换挡升级“管住大多数”的新思维,层层筑牢廉政防线。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以警示教育、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等方式,严设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多道防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坚持领导包案,凡上级转交办案件,由班子成员认领牵头,直插一线参与办理,确保案件质效。案件审理中,树牢“出具一张纸,影响一辈子”的审慎思维,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364人次中,第一种形态220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60%,第二、三、四种形态分别123、13、8人次。
【作者:杨洁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