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了!恩施一驾校教练贩毒,还诱导学员吸毒…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黎明政、牟联高、罗兰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利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黎明政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牟联高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罗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二、利川市公安局查获的冰毒3.19克予以没收,由该局依法处理。
案情简介
被告人牟联高系利川市某驾校教练,在驾校教学员练车期间引诱学员吸毒,牟联高先以请客为由诱导学员吸毒,待学员吸食毒品上瘾后便向其贩卖毒品,经查,2018年3月至4月期间,牟联高共向其学员贩卖毒品13次。
检察官说
吸毒、贩毒,危害的不仅仅是自身,也会使其家庭承担巨大痛苦,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吸(贩)毒者毁灭自身的同时也毁灭了数不清的美好家庭。本案中的被告人,利用驾校教练身份,引诱其学员吸毒并向学员贩卖毒品,其贩毒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为生命负责,远离毒品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链接:http://hb.qq.com/a/20190102/001969.htm
实习编辑:李文昭
主编:龙梅